【第一次拍卖】新都新繁镇太平社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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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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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竞买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0日10时至2021年10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太平社区六社国有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土地面积:8616.75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0098.11平方米,土地证号:新都国用(2019)第19652号,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评估价:16380500元;起拍价:11466350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银荃辅拍公司联系,咨询编号: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太平社区六社国有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编号:YQ10019;
统一定于2021年10月13日10:00-11:00安排看样,有意看样者请提前预约,看样预约电话0816-2546666,或添加微信客服“银荃辅拍”(18990169220)进行预约,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产生的所有税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由卖方承担,卖方应承担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由买方垫付,买方垫付后自行凭税票原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逾期本院将不在拍卖款中支付该费用,由买受人另行主张权利,存在的物业、水、电、气、垃圾清运及其它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0月2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
账号:951003010001899942000114246(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太平社区六社国有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将直接过户至委托代理人名下。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10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差价时,不足部分由悔拍人自行承担。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负。
十七、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措施,竞买人竞买成交后需一次性缴纳拍卖款。竞买人如因资金原因影响竞买活动的参与,可依法向有关机构或组织融资。
十八、本院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个人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竞买人自愿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可在工作日09:00-17:00致电咨询
承办法官:周法官0816-2214323 13550868396
银荃辅拍咨询电话:0816-2546666 18990169220
可添加微信客服(18990169220)“银荃辅拍”进行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816-2792785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43号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7日
【第一次拍卖】新都新繁镇太平社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概要描述】
竞买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0日10时至2021年10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太平社区六社国有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土地面积:8616.75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0098.11平方米,土地证号:新都国用(2019)第19652号,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评估价:16380500元;起拍价:11466350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银荃辅拍公司联系,咨询编号: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太平社区六社国有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编号:YQ10019;
统一定于2021年10月13日10:00-11:00安排看样,有意看样者请提前预约,看样预约电话0816-2546666,或添加微信客服“银荃辅拍”(18990169220)进行预约,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产生的所有税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由卖方承担,卖方应承担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由买方垫付,买方垫付后自行凭税票原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逾期本院将不在拍卖款中支付该费用,由买受人另行主张权利,存在的物业、水、电、气、垃圾清运及其它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0月2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
账号:951003010001899942000114246(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太平社区六社国有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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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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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将直接过户至委托代理人名下。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10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差价时,不足部分由悔拍人自行承担。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负。
十七、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措施,竞买人竞买成交后需一次性缴纳拍卖款。竞买人如因资金原因影响竞买活动的参与,可依法向有关机构或组织融资。
十八、本院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个人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竞买人自愿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可在工作日09:00-17:00致电咨询
承办法官:周法官0816-2214323 13550868396
银荃辅拍咨询电话:0816-2546666 18990169220
可添加微信客服(18990169220)“银荃辅拍”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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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0日10时至2021年10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太平社区六社国有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土地面积:8616.75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0098.11平方米,土地证号:新都国用(2019)第19652号,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评估价:16380500元;起拍价:11466350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银荃辅拍公司联系,咨询编号: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太平社区六社国有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编号:YQ10019; 统一定于2021年10月13日10:00-11:00安排看样,有意看样者请提前预约,看样预约电话0816-2546666,或添加微信客服“银荃辅拍”(18990169220)进行预约,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产生的所有税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由卖方承担,卖方应承担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由买方垫付,买方垫付后自行凭税票原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逾期本院将不在拍卖款中支付该费用,由买受人另行主张权利,存在的物业、水、电、气、垃圾清运及其它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0月2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 账号:951003010001899942000114246(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太平社区六社国有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将直接过户至委托代理人名下。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10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差价时,不足部分由悔拍人自行承担。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负。 十七、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措施,竞买人竞买成交后需一次性缴纳拍卖款。竞买人如因资金原因影响竞买活动的参与,可依法向有关机构或组织融资。 十八、本院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个人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竞买人自愿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可在工作日09:00-17:00致电咨询 承办法官:周法官0816-2214323 13550868396 银荃辅拍咨询电话:0816-2546666 18990169220 可添加微信客服(18990169220)“银荃辅拍”进行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816-2792785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43号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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